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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门窗的建筑设计的思路讲解

发布时间 2020-05-12     发布人: admin     浏览次数:453

门窗是建筑的单元,是立面效果的装饰符号,终体现出建筑的特点。尽管不同建筑对门窗的设计有不同的要求,门窗大样分格千变万化,但还是可以找寻出一些规律。

⒈门窗立面分格要符合美学特点,分格设计时,要考虑如下因素

⑴分格比例的协调性。就单个玻璃板块来说,长宽比尽量接近黄金分割比,不宜设计成正方形和长宽比达1:2以上的狭长矩形,亮子高度一般为框高的1/4~1/5,不宜太大或太小;

⑵门窗立面分格既要有一定的规律,又要体现变化,在变化中求规律;分格线条疏密有度;等距离、等尺寸划分显示了严谨、庄重、严肃;不等距自由划分则显示韵律、活泼和动感;

⑶至少同一房间、同一墙面门窗的横向分格线条要尽量处于同一水平线上,竖向线条尽量对齐;

⑷门窗立面设计时要考虑建筑的整体效果要求,比如建筑的虚实对比、光影效果、对称性等。

⒉门窗颜色的选配(包括玻璃和型材的颜色)

门窗的颜色的选配是影响建筑终效果的重要一环,门窗颜色要与建筑特性搭配,在确定颜色时要与建筑设计师、业主等多方共同商定。

⒊门窗的个性化设计

可以根据顾客的不同爱好和审美观点,设计出独特的门窗立面造型。

⒋门窗的通透性

门窗立面在主视部位的视线高度范围内(1.5m~1.8m左右)尽量不要设置横框和竖框,以免遮挡视线。有些门窗需要采用高透光率的玻璃或者要求具有较大的开阔视野,便于观看室外风景。

⒌门窗的采光和通风

门窗的通风面积和活动扇数量要满足建筑通风要求;同时门窗的采光面积也应满足《建筑采光设计标准》(GB/T50033-2001)的规定和建筑设计图的要求。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GB 50189-2005)第4.2.4条规定:建筑外窗每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.70。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.40时,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.4。